页面正在加载中...
首页 >> 就业指导 >> 大学生就业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刘丹华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2011/9/28 11:17:12

 对《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的说明

      部里在9月16日刚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就《通知》四个方面的内容作一个简要说明:

一、关于工作目标

     招聘信息服务是就业信息服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基础性服务工作。《通知》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覆盖全国、优质高效”的总体目标,其核心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健全招聘信息服务的相关制度,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服务全部达到全国统一的规范要求;二是以市或省为单位普遍实现招聘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三是建立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全国公共招聘网”),实现招聘信息的“一点登陆、全国查询”。

    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是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平台,上述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各机构的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了,省级或市级的共享发布才能实现,全国联网也才有意义。

二、关于工作任务

    通知中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统一服务规范,确保信息服务质量。这是对全国所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的任务。要求我们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实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的《基础业务规范》和《数据指标规范》,以此来推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高就业信息服务的整体水平,为社会提供“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岗位有效、查询便利”的就业岗位信息服务。这两个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已经广泛地征求了各地的意见,但目前还只能算是第一稿,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应用不断完善,最终将形成相应的标准,以统一和规范全国就业信息的公共服务行为。

二是实现省、市信息联网共享,扩大信息服务范围。这是对省、市提出的任务。重点是要求以地级城市或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建立招聘信息共享发布平台,实现不同机构间、系统间招聘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全辖区的共享发布。要使劳动者在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也能够查询到全市或全省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最好以互联网为基础,如果目前一个地方还没有互联网的招聘信息服务平台,应该专门建立统一的平台;已经有互联网平台的,应该尽可能将本地区的招聘信息在这个平台上实现共享发布,以方便各类求职人员查询就业岗位信息。

三是建立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实现全国互联互通。这是明确要建立全国信息服务平台。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不管是互联网系统,还是业务专网系统),都要逐步与部里的全国公共招聘网直接联网上传招聘信息,实现全国共享发布。部里将专门开发系统软件,以支持与各地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传输。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全国公共招聘网只是一个各地招聘信息的共享发布平台,只发布基础的招聘信息。目前系统设计的功能是:用户要查询某条招聘信息的更详细内容,就直接链接到原提供这条信息量的网站上。所以,地方招聘网站的各项服务活动还要自己完成。在这个意义上,全国平台建立的一个重要意义,是让全国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同场竞技,以此推动信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建立跨地区信息共享对接平台,形成工作合作机制。这是强调省际信息共享和工作合作。重点是要根据部分地区间劳务对接和人才流动工作的需要,以共享招聘信息为基础,搭建省际劳务对接和人才交流的工作对接平台,推动形成区域性和对接性省际就业工作合作机制。目前地方有不少跨地区合作机构,今后哪些省之间要搞这类合作,可以和部里直接沟通协商,部里提供技术支持。省际合作可能不仅仅是招聘信息,还会有劳动者的供应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信息,所以要通过在全国平台系统软件上增加功能或开发专门的系统软件来给予支持。

五是建立信息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全国统一的《基础业务规范》和《数据指标规范》,我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建立招聘信息公共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由于就业信息服务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其质量高低直接反映了就业和人才交流公共服务工作的水平。所以,建立质量评估制度是一个重要抓手。具体的质量评估方案目前还在研究中,我们将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试点逐步推行。

三、工作步骤方面

《通知》对2011年、2012年和“十二五”末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

一是今年要实现全国公共招聘网与50个地区的省级或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网,11月要上线开始试运行。二是2012年,全国联网地区要达到130个,同时各地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开始启动。三是“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全面达标和招聘信息全国联网任务全部完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全国联网地区批次的安排,是我们在与部分地区沟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聘信息的地域特点和目前各类公共机构的工作基础等因素确定的,希望大家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希望列在第二批和第三批联网地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前参加全国联网。

四、工作要求方面

《通知》中对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相关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共同参加,形成合力。部里成立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就业司、规划司、市场司、事业管理司、信息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中心共同参加,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与地方间的沟通指导工作。在地方与部里的联系中,如果是信息技术问题,请直接与部信息中心联系,如果是具体业务问题,可与部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中心联系。部里的工作组是一体化运作的,与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中心联系都可以。但考核到各地的实际情况,目前尚未进行机构整合的地方,原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与部技术指导中心联系,原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与部人才中心联系。

第二,各地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重点是落实网络建设的相关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的相关经费,可以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各地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得到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三,各地要组织做好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及时将《通知》转发给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二是要组织首批联网单位上报相关材料;三是要组织首批联网单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四是所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时,都要执行新的规范要求,要对现有的信息系统和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完善。省里业务主管部门要有专人抓,做出工作安排。由于首批联网工作要求在11月上旬前完成,时间很紧张,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